江西铭大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南昌市湾里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依照湾购2017B000473001号采购计划,就其采购能力建设执法设备项目(项目编号:JXMD2017-NC026)进行询价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密封响应的方式前来参与: 1、 采购内容
2、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1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税的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竞标,成交人不允许分包转包。 3、供应商在购买或查阅询价通知书时须提交以下供应商的资料(提供一套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2017年 7月12 日~2017年 7月 14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询价通知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逾期拒收。 5、询价通知书购买地点:江西铭大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南昌高新区高新七路先锋物业二部五楼 6、询价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17年7 月20 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 7、响应文件提交及询价地点:南昌湾里区政府2楼(湾里招贤大道岭秀湖1号)评标室,届时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派代表出席询价仪式。 8、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分别用密封袋(正本一个、副本共一个)单独密封,并标明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并在密封口处应盖有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响应文件未密封可导致废标。 9、响应保证金: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500.00元)此款项必须在2017年 7月18 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之前到达账户,我公司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南昌北京东路支行,银行账号:693582268;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用途等,汇款需以到帐为准),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取得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届时未到达我公司账户上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只接收转账形式递交)。 10、获取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单位:南昌市湾里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详细地址:南昌市湾里区梅岭大道33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91-83760814 招标代理机构详细地址:南昌高新区高新七路先锋物业二部五楼 联 系 人:付晗 电 话:0791-87603010 电子函件:154576888@qq.com 传 真:0791-87603010-616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南昌北京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693582268 邮 编:330029 |
||||||||||||